达州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9+3”高职单招招生章程
根据《四川省2025年高等职业学校面向民族地区“9+3”免费教育计划毕业生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实施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命题、单独考试、单独录取”。
二、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达州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地址:
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韩家坝犀牛大道书山路1号(韩家坝校区)
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徐家坝路448号(徐家坝校区)
(三)学历证书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三、招生对象、专业和计划
(一)招生对象:符合四川省2025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涉藏州县和大小凉山彝区县“9+3”免费教育计划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
编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专业类别 | 收费标准 | 备注 |
1 | 520201 | 护理 | 护理类 | 5800元/年 | 涉藏州县 |
2 | 520201 | 护理 | 护理类 | 5800元/年 | 大小凉山彝区县 |
3 | 520301 | 药学 | 医药类 | 5800元/年 | 涉藏州县 |
4 | 520301 | 药学 | 医药类 | 5800元/年 | 大小凉山彝区县 |
(三)招生计划:教育厅原则上按涉藏州县和大小凉山彝区县“9+3”毕业生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90%分别下达。
四、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四川省2025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应往届“9+3”毕业生。所有考生均应参加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高考考生号。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同时,建议护理专业身高:女生1.58米及以上,男生1.68米及以上。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考生只可填报我校的1个专业志愿,且应依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原则上中等职业教育阶段所学专业应与报考的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大类对口。
2.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考生于2025年3月25日8:00至27日17:00,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w.dzvtc.edu.cn),进入“9+3”高职单招报名系统,按要求填报专业志愿及其他相关信息。信息确认无误后,考生再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生。学校原则上不接受现场专业确认和缴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专业志愿确认和缴费的考生,学校视为自动放弃“9+3”单招报名资格。报名考试费缴纳后,不予退费。
(三)资格审查
考生的基本信息按省教育考试院要求统一采集。考生报名结束后,学校将考生信息送省教育考试院核准。核准名单于2025年4月7日前在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w.dzvtc.edu.cn公布,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于2025年4月9日9:00至4月10日8:00止,在我校“9+3”高职单招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参加学校“9+3”高职单招考试。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
实行“文化+技能”的考试评价办法。
文化知识综合笔试(150分)+技能测试(面试)(150分),总分300分。
(二)考试内容
1.文化知识综合笔试
考试内容为德育、语文、数学三部分合卷考试,总分150分,其中德育60分、语文60分、数学30分。参照《四川省高职院校面向藏区、大小凉山彝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文化知识综合笔试考试大纲》命题。
2.技能测试(面试)
技能测试(面试)大纲
编号 | 学院 | 招生专业 | 技能测试要点 |
1 | 现代护理学院 | 护理 | 1.职业综合素质(50分):考生针对面试老师提出的基本问题进行回答; 2.专业知识问答(100分):考生回答面试老师模拟工作场景提出的专业问题。 |
2 | 智慧医技学院 | 药学 | 1.职业综合素质(50分):考生针对面试老师提出的基本问题进行回答; 2.专业知识问答(100分):要求考生对面试老师提出的专业知识问题进行回答。 |
学校按照技能测试大纲要求对考生进行技能测试(面试),技能测试(面试)大纲详见我校招生网(https://zsw.dzvtc.edu.cn)。
(三)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
日 期 | 时 间 | 科 目 |
2025年4月10日 | 9:00-11:30 | 文化知识综合笔试 |
13:00-18:00 | 技能测试(面试) |
(四)考试地点
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韩家坝犀牛大道书山路1号(韩家坝校区)
六、录取
(一)录取规则
1.我校按照考生考试结果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涉藏州县、大小凉山彝区县考生分别录取。考生必须参加文化知识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面试)方具有录取资格,文化知识综合成绩或技能测试(面试)成绩为零的,不予录取。
2.若出现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技能测试(面试)、德育、语文、数学成绩。
(二)有关事项
1.拟录取考生名单于4月21日至4月25日在学校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2.“9+3”高职单招考试是由高职学校自行组织,我校的录取规则和录取分数和其他有关高职学校不具可比性。
3.4月13日,考生在“9+3”高职单招报名系统查询成绩,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持准考证、身份证到学校纪委登记查询,逾期不再办理(办理时间:上午8:40-11:40,下午14:30-17:00)。
4.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须在4月21日至25日公示期间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sw.dzvtc.edu.cn)下载放弃“9+3”高职单招录取资格的申请模板,将申请书(申请书本人及家长签字并按手印)及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两面、准考证原件扫描后,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280168030@qq.com)以办理放弃录取资格手续,发送邮件后须致电学校确认发送成功(确认电话:0818-2309358)。多次发送的,以最后一次发送的为准,过时发送的不予受理。
(三)免试录取
参加“9+3”高职单招的考生,在内地“9+3”学校就读期间参加教育部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或全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或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9+3”毕业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免试进入我校招生专业学习。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9+3”高职单招报名,须在考试时间前向我校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拟免试录取考生报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
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9+3”高职单招考试。
七、工作进程安排
时 间 | 工作安排 |
3月25日 8:00 至3月27日 17:00 | 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w.dzvtc.edu.cn,进入“9+3”高职单招报名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及网上缴费。 |
4月7日前 | 考生资格审查,在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w.dzvtc.edu.cn公布核准名单,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学校“9+3”高职单招考试。 |
4月9日9:00 至4月10日8:00 | 资格审查合格考生打印准考证,熟悉考场。 |
4月10日前 | 免试考生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
4月10日 | 上午:9:00-11:30,文化知识综合笔试。 下午:13:00-18:00,技能测试(面试)。 |
4月11日 | 学校考务办组织阅卷、汇总成绩。 |
4月13日 | 考生在“9+3”高职单招报名系统查询成绩,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到学校纪委登记查询,逾期不再办理。 |
4月14日前 | 将预录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
4月21日至4月25日 | 在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w.dzvtc.edu.cn公示各专业录取最低分和审核通过的拟录取考生名单,考生如要放弃录取资格,须在公示期内按本章程规定办理放弃手续。 |
公示期结束后 | 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公示无异议拟录取名单,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
八、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
(一)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报名和考试,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9+3”高职单招报考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二)学校成立以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其余校领导为副组长,党政办、监审处、招生就业处、教务处、计财处、保卫处、信息中心、相关二级学院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9+3”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集体研究决定“9+3”高职单招考试、录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学校纪委对“9+3”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学校“9+3”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强化招考行为规范,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四)学校“9+3”高职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原则。
(五)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考试程序进行文化知识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题目制作、标准制定、评分、汇总成绩等各环节工作,严格执行相关保密规定,责任落实到人,确保试题安全保密万无一失。
(六)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的学校教职工,不得参与当年“9+3”高职单独招生考试考务和录取工作。
(七)新生注册和复查。
1.学校“9+3”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考生被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九、其他事宜
(一)往届“9+3”毕业生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缴纳相关报名考试费用,应届毕业生由各内地“9+3”学校在“9+3”专项就业工作经费中统一开支。
(二)“9+3”高职单招录取的学生就读高职期间,不再享受“9+3”中职免费教育计划有关政策,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纳入高等教育学生资助体系。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开展校企合作办学的学校和企业,均不再向接受校企联合办学培养的学生另行收取实习费、实训费、技能培训费、校企合作费等名目费用。
(三)考生被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
(四)本章程由我校负责解释。
十、学校招生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达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韩家坝犀牛大道书山路1号(韩家坝校区)
邮政编码:635001
咨询电话:0818-2309358
监督电话:0818-7932715
咨询QQ群:914334253
学校招生网: https://zsw.dzvtc.edu.cn